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18年12月10日發布第22號令,頒布《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這是適應新時代汽車產業改革開放新形勢,完善汽車產業投資管理,推動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為了方便大家快速了解《規定》對燃料電池汽車行業的影響,燃料電池茶館將要點總結如下:
l 本規定適用于各類市場主體在中國境內的汽車投資項目;
l 汽車投資項目包括純電動汽車(含增程式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投資項目以及汽車發動機、動力電池、燃料電池和車身總成等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投資項目;
l 投資方向為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新能源汽車;
l 新能源汽車領域重點發展非金屬復合材料、高強度輕質合金、高強度鋼等輕量化材料的車身、零部件和整車,全功能、高性能的整車控制系統,高效驅動系統、先進車用動力電池和燃料電池產品,車用動力電池等制造、檢測技術和專用裝備;
l 新建車用燃料電池電堆/系統投資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法人已建立車用燃料電池產品研發機構,擁有專業研發團隊,具有相關研發經歷。燃料電池電堆企業應具備雙極板、膜電極等關鍵部件核心技術研發和試驗驗證能力。燃料電池系統企業應具備電堆控制系統等關鍵部件核心技術研發和試驗驗證能力;
(2)燃料電池電堆項目應建設雙極板、膜電極等關鍵部件和電堆組裝的生產能力。燃料電池系統項目應建設電堆控制系統等關鍵部件和電堆系統組裝的生產能力;
(3)產品主要技術指標應達到行業領先水平。
編者綜述:
根據文件第二十六條規定,每個新建的電堆或系統公司都需要配有雙極板、膜電極等關鍵部件的研發、生產、測試能力。這讓那些組裝型企業和那些側重膜電極和雙極板的公司,未來估值都將受到影響。對行業細分不利,畢竟燃料電池涉及的技術相對較多。“大而全”和“小而精”將成為主題。
同時,“產品主要技術指標應達到行業領先水平”這個如何判斷也將是實施中的難題。第三方的作用將被放大。
原文如下: